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信息 >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纪检、老干、信访、保卫、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综合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对我市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起草本委的重要文件,编制工作简报、内部资料和报送业务信息,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少数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事宜;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培育选拔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发行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负责民族成份管理工作;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参与民族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办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协同做好民族地区及民族乡行政区划和建政工作;负责组织市民委委员开展活动,协调和督促民委委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落实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和散杂地区的民族工作;指导和协调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典活动及民族乡逢十周年庆典活动;负责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清真“三食”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清真“三食”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指导回民公墓的管理,督促有关部门为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发放生活补贴。

(三)经济文教科。负责提出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民族事业发展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和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有关工作。

负责提出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教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科技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负责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监督指导有关县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的管理使用;负责承办全市重大的民族文化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组团筹备参加全省民族文化活动和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负责高考中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负责市区初中升高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监督指导有关县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的管理使用,协调有关扶持、援助民族教育的事宜;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指导有关民族科技工作。

(四)宗教事务科(加挂抵御渗透科牌子)。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负责宗教行政执法,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参与有关行政诉讼;负责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事务依法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市宗教组织的财务监督,指导宗教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负责全市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研究宗教理论和宗教现状,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支持全市性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组织需由政府解决和协调的有关事务;协助市级宗教团体做好换届及年检工作,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联系、配合党委部门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推荐安排;负责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负责指导全市范围内的宗教维稳、抵渗工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宗教团体的对外交流事宜,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负责调处重大宗教矛盾纠纷的责任。


版权所有: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5369002  传真:0739-5369011
主办单位: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承办单位: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湘ICP备06007413号 湘公网安备43050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