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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八期
  • 发布时间: 2014-09-2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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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委党组书记王文蕊到绥宁县

检查验收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916,市民宗委党组书记王文蕊,副调研员、政法科科长黄生钧一行,在绥宁县民宗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深入到市民族团结创建示范村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乐安村和市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学校绥宁县民族中学验收创建工作。

市民宗委党组书记王文蕊一行在乐安村听取了乐安铺乡乡、村两级关于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实地察看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王文蕊指出,乐安村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思路清晰,方法得当,扎实有效,真正发挥了民族团结示范村的作用。要求乐安村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加快经济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促进民族团结。

在县民族中学,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对绥宁县民族中学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建全,职责明确,管理严格,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突出民族团结主题,抓出了特色、抓出了成效。同时要求绥宁县民族中学着重打好民族牌、办好特色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和谐,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工作营造优美的环境,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校园做出榜样。

 

邵阳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

 

815918日,邵阳市民宗委根据上级精神对全市6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指导3个新申报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开展创建活动。整个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邵阳市将有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6类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通过深入开展“六进”活动,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开展。

邵阳市自2001年以来创建了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6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这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创建对促进示范点及其周边地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示范点在创建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示范点质量,通过以点带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市民宗委制订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等创建与验收标准,结合《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民委发〔2014〕94号)文件,在全市开展了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检查验收与考察指导工作。

邵阳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岳林多次到民族地区与清真西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邵阳市民宗委党组书记带队检查验收了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新宁县麻林瑶族乡、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独树村、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乐安铺村、洞口县那溪瑶族乡安顺村、大祥区城西街道办事处西湖社区,考察了今年新申报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天元木业公司、绥宁县民族中学、新邵县陈家坊镇东江村。

 

国家民委领导检查城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921-22日,国家民委财务司谷序祥副司长一行赴城步苗族自治县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邓文华,省民宗委办公室主任龙毅,市民宗委副主任吴小明陪同检查。

城步苗族自治县召开了专题汇报会,县委书记罗建南、县长杨博理详细汇报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城步苗族自治县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推进武陵山片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落实民族政策、突出宣传政策为抓手,不断增强各民族团结,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合力,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

检查组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及专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城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班子,成立了书记、县长带队的创建班子;有声势,召开了规模大的动员会议,学习宣传到位;有载体,创建活动深入乡镇、村寨、厂区、学校;有经费,县里专门安排100万元经费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经费使用规范。

检查组一行还先后考察了南山牧场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边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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