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湘民宗通〔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及人员安排
1、市民宗局
工作职责:负责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负责对考生民族成份变更情况进行复查认定;负责审查和审核考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类别的确认;负责考生审核表和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登记汇总表的整理和存档。指导各县市区民宗局审核工作。
分管领导:吴小明 13973917998
工作人员:杨晓艳 18673497947
杨运良 18673973886
2、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学校对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进行宣传;负责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信息的录入、调整、修正、汇总和上报;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对考生优惠加分信息进行公示。
分管领导:刘德华 13907390832
工作人员:范文明 13036709928
3、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工作职责:负责考生户口补录、迁移、民族成份变更的复查和认定;指导各县市区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核工作。
分管领导:徐加喜 13973930336
工作人员:王 艳 17363929007
二、时间安排
1、3月3日,各县(市、区)审核工作启动。
2、4月5日,市里开始集中审核工作。
2、4月23日,全市审核工作结束。
三、2021年邵阳市享受民族优惠政策加分考生资格审核
服务流程
顺序 |
对象 |
办理事项 |
1 |
考生 报名点 |
报名点领取审核表 |
2 |
考 生 |
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辅助佐证资料,认真、规范、准确填好审核表,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
3 |
乡镇公安派出所 |
审核考生户籍信息,在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考生个人户籍信息无变化,直接到县公安局审核) |
4 |
县级公安户籍部门 |
审核考生户籍信息,在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
5 |
县教 育局 |
对2005年1月1日以后由散居区(过半县)迁入聚居区享受到聚居区政策优惠资格和由散居区迁入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享受到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政策优惠资格的考生,进行高中阶段满三学年学籍审核。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
6 |
县民 宗局 |
受理“两种考生”资格初审,严格把好初审关,在审核表相关栏上签字盖章。 |
7 |
市公 安局 |
审核考生的民族成份更改和户籍补录、异动信息,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考生无户口补录、迁移、民族成份变更情况,不需要审核) |
8 |
市民 宗局 |
受理“两种考生”资格终审,确定考生优惠类别,在审核表相关栏上签字盖章。 |
9 |
市教 育考 试院 |
录入、调整、修正、汇总、上报考生报名信息和优惠加分信息。 |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压紧压实部门审核责任。各部门对出具的审核意见和结论各负其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哪个环节出错、失职和渎职的,追究哪个环节责任。
2、严格按程序办理审核工作,认真对照审核操作办法审核考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加分资格及相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坚决不予通过和不予受理,并做好台帐登记;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和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审核工作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
1、市民宗局:0739-5369003
2、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0739-5603958
3、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9-8932690
4、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739-5367173
5、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5601021
6、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739-8932019
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