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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4305000001/2020-22742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工作部门
发文日期: 2020-09-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9-01 有效期: 永久


2019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收入决算表

部门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庆典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五)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六)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七)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宗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文教科、政法科、宗教科四个科室。截至2019年年底,单位在职人员15人,9人正常年龄退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35.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92.43万元,减少8.2%,主要是因为底资金支付逾期,经财政结转指标余额,于次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75  万元,占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40.69万元,占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1万元,占77.06%;项目支出104.25万元,占22.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3.5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02.14万元,减少9.5%,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81万元,支出减少88.33万元,年底资金支付逾期,经财政结转指标余额,于次年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8.33万元,减少16.95%,主要是因为年底资金支付逾期,经财政结转指标余额,于次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6.52万元,占82.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1.46万元,占7.27%;卫生健康(类)支出21.43万元,4.95%;住房保障(类)支出23.39万元,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2.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1.38万元,支出决算为26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算调整增加及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5.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调入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27万元,支出决算为8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3%,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是因为年底资金支付逾期,经财政结转指标余额,于次年支付。

4、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它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比预算大,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比预算大,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比预算大,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87万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项):年初预算为13.1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比预算大,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81.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2  万元,支出决算为8.03万元,完成预算的  22.8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2019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8 万元,完成预算的12.1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 0.08万元,增长 3.0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家民运费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2  万元,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的40.5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减少出差,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56万元,减少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68万元,占33.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5  万元,占66.6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  人次,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46个、来宾 305人次,主要是日常公务及国家民运会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5万元,主要是常出差、机要支出,截止2019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大力推进绩效目标全覆盖。2019年,我局大力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一般公共预算中民族宗教工作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力度。跟踪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

3、全面实施绩效自评。对民族宗教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4、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主要有:

1、维修道路200米。

2、为来邵少数民族提供服务近100人次。

3、加强市区回民公墓管理,服务市区2万回族群众。支持散居地区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帮扶了困难群众。

4、指导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邵阳市基督教“两会”顺利换届,认真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学习教育活动。

5、举办16场培训班,3000多名信教群众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

6、认真完成省交办的“一单四制”常态化调研摸排治理工作。

7、调处30起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8、宗教场所排查出20处安全稳定隐患,其中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10处,消防隐患2处,其他隐患8处,上述安全稳定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9、积极推进41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整治,大力实施伊斯兰教“三化”治理。2、举办1期民族地区产业培训暨民族非遗文化培训班,参加群众70余人,反响热烈。

10、两种考生审核3000多人次,连续多年无举报无上访。

11、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决算支出。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0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9万元,增长78.56 %。主要原因是际支出比预算大。(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3.01 万元,用于召开巡察式会议1场、人数21人,内容为巡察工作,开支2000元;宗教工作回头看2场、人数128人,内容为宗教工作回头看,开支18240元;全市民宗局长会,人数24人,内容为全市民宗工作布署,开支6960元;全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人数20人,全市民宗工作研讨,开支2900。开支培训费7.37万元,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暨民族非遗、民品政策、民贸民品、民宗信息培训,人数189人,内容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暨民族非遗、民品政策、民贸民品、民宗信息培训。(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 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人员情况:2019年有行政编制14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名。由于本单位实行党政分设,在职人员共15人。其中: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处级干部1名,副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及以下干部2名。机关后勤工作人员1名。

机构设置情况: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办公室)、经济文教科、政策法规科、宗教事务科。

主要职能:(1)民族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当好市委、市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2)宗教工作。负责党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开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和谐。

重点工作计划: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2、举办一期民族地区农业技术培训班。

3、举办一期民族非遗传承培训班。

4、完成2019年度高考两种考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

5、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议。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族优惠政策。

7、推荐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参选湖南省第五届“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8、指导新宁县麻林、黄金2个瑶族乡乡庆工作、指导绥宁四八姑娘节及城步六六山歌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开展。

9、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10、举办一期信息培训班。

11、进一步做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驻村扶贫”、“三联二访一帮”、招商引资、“四边五年绿色行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双联”、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9年支出45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08万元,用于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民族工作专项支出,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宗教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6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干部职工优抚支出、对社保基金的补助等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3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住房保障支出23.39万元,用于局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下达预算收入540.75万元,年初结转488.46万元,其他收入40.69万元,比上年减少4.01%。支出454.36万元,比上年减少17.7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缩减,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年底项目支出122.75万元支付不及时,结转至下一年支付。

(二)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48.88万元。

1)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支出78.64万元;

2)在职人员的津补贴支出:41.99万元;

3)奖金支出57.06万元。

① 2019年年终第13个月奖励工资;

② 2019年市绩效考核合格单位奖;

③ 2019年省文明单位奖;

④ 2019年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

4)社会保障支出69.34万元。

① 医疗保险;

② 工伤保险;

③ 生育保险;

④ 招聘1名司机的养老保险;

⑤ 公务员医疗补助;

⑥ 职工大病互助。

⑦ 职业年金

⑧ 养老保险

5)其他福利支出1.85万元。

聘任司机的工资和节油奖、行车安全奖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5.12万元。

1)办公费。购买大宗办公设备实行定点采购,如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金额在1000元以下,实行凭购物发票和购物清单直接报销;超过1000元以上(含1000元),实行凭购物发票和购物清单报销,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到定点采购点的对公账户。

2)电脑耗材费。实行定点采购,如一次性购买电脑耗材金额在1000元以下,实行凭购物发票和购物清单直接报销;超过1000元以上(含1000元),实行凭购物发票和购物清单报销,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到定点采购点的对公账户。

3)水电费。每年分两次由政府办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正规发票结清当年度的水电费,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到市财政局的专户。

4)物业管理费。每年年初由政府办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正规发票一次性结清上年度的物业管理费,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到市财政局的专户。

5)邮电费。每次邮寄资料费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全部实行每月凭票直接报销。邮寄资料费支出在500元以上的,全部实行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支付方式。

6)办公室电话费。实行每月初凭电信公司打印出的各办公室缴电话费详单与发票同邵阳电信公司结清上月所发生的实际应缴费用,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到电信公司指定的单位账户。

7)打字(复)印资料费。全部执行市财政局规定的定点采购,非定点处打字(复)印资料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定点处打字(复)印所发生的费用,基本采取每半年结一次帐,如开会或有大活动需要打字(复)印发生金额较大的,则采取每次单独结帐,实行凭定点处打字(复)印资料提供的由单位各科室人员签字的详细清单和发票,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到定点打字(复)处的对公账户。

8)征订报刊费。凭征订详单和发票,基本上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到所订阅报刊的对公账户,但有少量的且金额在200元以下的,则采取直接报帐方式报销。

9)会议费。全部执行市财政局规定的会议定点采购申报,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有关会议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人数规模和各种费用支出,实行会议定点宾馆提供的有关开会所发生的各种合理费用支出详细清单和发票,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到定点开会处的对公账户。

10)培训费。零散的培训费采取直接报账方式,大额则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

11)工会费。年初预算的工会经费须上缴部分,则单位通过财政直接方式支付,余下的支出基本是零散凭票报销,如有大额支出,则同样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

12)植树造林创森、“创国卫”等各种工作经费,则全部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到其分别指定的对公账户上。

13)发放交通补助,因公车改革,对个人发放交通补助严格按照按邵阳市委市政府和市车改办有关规定进行,每月按时发放到个人工资卡上。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① 春风行动慰问,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报销。

②隆回县山界罗白村驻村帮扶慰问,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报销。

③三联两访一帮活动慰问,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报销。

④慰问市级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报销。

⑤社区帮扶工作经费,则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

⑥“双联”帮扶经费,通过直接与授权支付方式报销。

⑦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及特困补助。省级补助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及特困补助实行专款专用,凭上级文件规定的人员名单和每个人的金额数,采取通过授权方式,再通过银行分别存到每个宗教教职人员的私人账户上的方式处理。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8万元

退休人员退休金2.99万元

伤残保健金2.17万元

生活补助12.17万元

医疗补助及其他等2.45万元

3、“三公经费” 8.03万元。

出国()费为0

公务接待费2.68万元。2019年共接待各级各类人员46批次,305人次,接待费比2018年的2.6万元增加0.08万元,增加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国民运费接待开支。在公务接待管理中,制定了严格的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公务接待全部由办公室先填写公务接待单,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才能进行公务接待,基本实行定点接待。公务接待在报帐时,必须提供公务接待单、每次接待消费明细单和发票,三者必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不予报账。

公务车辆运行费5.35万。公务车辆维修(护)、保养、加油、保险等,全部执行市财政局规定的政府定点采购,且每次公务车辆的维修(护)、保养,单位办公室均派一名同志全程跟随并验收签字,每次发生的费用必须附有维修(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及价格详细清单,并开具发票。以上所有均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支付。仅公务车辆的过桥过路费实行凭票直接报销。2019年公务车辆运行费5.35万元,2018年的5.91万元减少0.56万元。

4、差旅费16.88万元

差旅费采取直接报账的形式报销。出差人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必须先提供由出差人员本人填写好的差旅费报销单,并在报销单上填上填报人和经领人的名字,然后由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在其差旅费报销单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账,在报账的同时,还必须提供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出差审批单,二者缺一不可。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市级宗教团体办公经费36万元和伊斯兰稳定经费10万元 ;散居民族发展资金42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市级宗教团体办公经费的投入和市伊协用于稳定经费的投入,有力保障了爱国宗教团体的正常运转,保障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散居民族发展资金投入需要的散居民族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促进了散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每年年初,先由辖15个民族乡的相关县的民宗局、城步苗族自治县民宗局上报项目及项目所需资金,然后,我局根据全市所上报项目及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再经局党政会议讨论研究,形成决定,最后与市财政局共同行文下发。散居民族发展资金作为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员不得挤占或挪作它用,我局每年会派人到相关县对上年度市安排的散居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年初预算的市级宗教团体办公费等经费,由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统一代开非税发票,采取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分别拨付到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的账户上,其他市级宗教团体年初预算的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则由他们各自开票到市伊斯兰教协会领取。

为确保各项支出资金使用的安全、公正和完整,所有票据均须由经办人本人签字和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到财务人员处报账,财务人员每月底须对每月所有开支情况一笔一笔如实向单位财务审核小组报告,经单位财务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财务会审章后,方可入账。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对于由上级部门和市本级安排到各有关县的各类少数民族发展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我委根据上级部门和市本级财政下发的文件,每年都组织人员对上年度安排到各有关县的各类少数民族发展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检查这些专项资金是否按项目管理制度建设专款专用,是否有挤占、挪作它用的现象,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对违规使用专项的资金一律追回,并建议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本单位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其管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分类别登记造册到科室和具体人员。1、对一般固定资产处置的程序是:(1)单位填写资产处置报告单;(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3)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相关科室;(4)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如对那些损坏且不能修复的小件物品,是严格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那些能回收、有一点价值的,则做废品变卖处置;而对那些不能回收、且无价值的,则直接作为垃圾处置。2、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保存、处置实行规范化管理: 资产产权清晰、两证齐全:账、表、实、卡相符。2019年度没有处置大型资产。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了更好地开展好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本单位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决定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广泛发动,并到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服务对象处发放问卷调查,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取得较好的效果。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良好。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发放收回的30份对本单位调查表统计结果来看,对我单位各项工作都十分满意。再加上本单位对本职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全部完成,并取得优异成绩。最后评价结论为97.5分。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2019邵阳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2019邵阳市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2019邵阳市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情况汇报》等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我市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大托村、绥宁县河口苗族乡多逸寨村被评为湖南省第四届“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长坪村被评为全省美丽特色村镇。三是发展少数民族文教体卫事业。认真完成“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和民族成分更改工作,连续7年确保无差错、无遗漏、零举报。2019年,我市组织射弩项目队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获得射弩项目132铜的好成绩,城步苗族自治县选送的民族舞蹈节目获得铜牌。四是民族事务法治化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力推进。扎实按要求推进“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四办工作”的落实,增加服务对象满意度;五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持续开展宗教督查整治,4月、9月两次赴12个县市区展开调研督查,当面交办问题,召开督查整治推进会,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邵阳市伊协、邵阳市基督教两会。认真摸排治理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认真查摆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六是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有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七是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按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企业的“双联”、植树造林工作、全市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等各项中心工作。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散居民族发展资金体量偏小,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起到的作用有限。二是资金使用效益还不够,监管能力需加强。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大对散居民族地区的投入;加大对资金监管,定期对资金的流向进行财务检查,实地查看,保证项目落实有效。


      第二部分附表: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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