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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庆典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5、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6、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7、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宗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办公室、经济文教科、政策法规科、宗教事务科4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民宗委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42.2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42.2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8.05 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补贴等标准的调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442.2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388.3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8.05 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补贴等标准的调整增加。
(注:与上年的收支增减对比情况一定要作出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442.2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88.38 万元,占 87.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1万元,占 6.06 %;卫生健康支出13.98万元,占 3.16 %;住房保障支出13.12万元,占 2.9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215.29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227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其他 支出 227 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业发展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45.7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0.3 万元,下降 18.39 %,主要是为了提升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效率,节俭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1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5.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减少 4.8 万元,主要是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1.3 万元,拟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人数 24 人,内容为全市民宗工作布署,经费预算1.3万元;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 人,内容为 0 ;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9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2 万元。
(注:如某大类无采购预算,则填“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42.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5.29 万元,项目支出 227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